最新产假规定2017

最新产假规定2017

2017年最新产假规定解读

产假是指女职工在生产前后休假期间仍可享受正常薪资待遇的假期,它既体现了社会对女性的肯定,也为女性提供了一定保障。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劳动方面作出了规范,下面具体介绍2017年相关产假规定。

孕期劳动保护

  •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适应的劳动。
  •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需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休息时间。
  •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假天数规定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权益保障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女职工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2017年的产假规定全面保障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的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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