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二胎超生罚款标准

湖北二胎超生罚款标准

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我国于1971年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孩子只生一个好,因为违反了这项基本国策生孩子,是需要罚款的。那湖北省的罚款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湖北对于违反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

不过,这里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2016年我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就意味着,201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不需要罚款。

但是,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明确表示,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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