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托幼领域的政策设计及标准建设

  为了做这件事情我们要制定相关的文件,我们确定了我们的基本原则,大致是这么四条:第一个必须要规范和引导。大家都知道现在对0-3岁行业其实在全国范围当中都没有一个非常标准体系化的内容和规则。所以上海一直想对这块做一个统一标准,我们一直在研究。第二它必须是多方参与的过程,因为政府没有办法包办我们整个0-3岁的工作。大家都知道教育是一个公共服务的体系,一般来说我们基本的教育都有政府来买单的。但是目前我国国力和各个省的政策都没有办法完全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更多需要阿里这样的企业为我们整个0-3岁的早期教养和看护工作做支持。这点上海非常的定位明确,这个工作一定是政府主导或者引导,由社会来多方参与这样的过程。第三要有“优服”和“严管”,什么是“优服”?作为整个政府的形象的转变,现在政府的公共机关都将成为一个服务型机构,我们是为社会服务的。所以在0-3岁的相关机构设立和它的整体运营当中,政府所有机构扮演是一个服务的角色,我们在整个标准制定和机构申办过程当中,都要求各个部门对我们这些机构做到便捷、快速、指导,包括给他更多学术上的支持。这些方面让我们机构有更快的成长。第二是“严管”,因为0-3岁的孩子是非常弱势的群体,我们对这些机构的监管没有办法向我们的0-3岁孩子去做调查。我们更多的时间是放在对这些机构的严厉监管之下。发挥我们政府各个部门职责,对我们机构做出综合性的监管。第四队伍支持,长期以来我们在卫生或者教育上面都有高校很好的专业支持。前两天我和我朋友在一起天,都发觉目前高校所有课程当中对0-3岁孩子专业课程发展是没有的,专业的老师也没有,说穿了现在所在我们这里探索早期教育都是外行。这里过程当中我们需要更多队伍上的支持,这个队伍支持不单单是我们的老师,更多是对0-3岁还需要医生,还需要保育,还需要我们更多的心理健康的老师乃至育婴师的帮助。上海做政策研究的时候,队伍的角度我们做出更多更广泛的规划。

  去年11月份开始到今年4月28日,上海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教委牵头一直在努力的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上海已经从4月28日正式对外颁布的三个文件,一个是由我们上海市人民政府发的是《关于促进和加强上海市三岁以下托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从政府的整体政策引导下面来对上海整体的托育服务的市场进行整体的引导和规范。第二个是由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关于三岁以下托育机构整体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为我们上海所有0-3岁的机构怎么申办,怎么运营,怎么注销做出了很多的一些规则和标准。第三是由上海教委等16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0-3岁育婴幼儿的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参照了地方的标准和全国的标准,根据我们消防、公安、卫生、食药监、工商、民政和我们已有的经验共同形成的这样一个标准。我后面会介绍这些标准的内容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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