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管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 玻璃奶瓶要加警示语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南京晨报

  吸管奶瓶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

  据了解,此次标准有了很多细节规定,例如规定刻度标识:奶瓶容器上需至少标有以ml为单位的容量刻度。最小的容量刻度数值不得大于60ml。警示标识:奶瓶产品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体字。易碎标识:对于含有吸管的产品,应给出“吸管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警示语。玻璃奶瓶则应附加:“玻璃瓶易碎”。温度标识:对于纳钙玻璃奶瓶,注明“煮沸消毒时水量应足够,避免产品因长时间接触到温度较高的锅底或锅沿而导致变形。应特别注意瓶身消毒及使用时不可急冷急热,否则容易发生破裂现象”。

  材料的使用当中,规定铅元素迁移量限量为25mg/kg,铬元素迁移量限量为10mg/kg,汞元素迁移量限量为10mg/kg。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m/m),其中包括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6种。

  此外,对奶瓶容量刻度、密封性能、可拆卸部件、突出物、抗扯性能、吸管长度以及双酚A释放量、重金属迁移量等化学性能进行了详细规定。

  记者在市场上以及各类网购商家中看到,如今奶瓶价格差别很大,从几块到一百多元不等。很多有吸管的奶瓶,没有“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警示语。玻璃奶瓶几乎集体都没有“易碎”的警示标志。不少家长表示,自从有双酚A事件后,对双酚A很关注,但到底应该有什么标准却并不清楚,担心奶嘴中的塑化剂,有时候买的从日本进口的奶瓶,瓶身也没有任何中文标志,对标准更是一头雾水。

  据了解,今后符合标准的企业将在产品包装上贴上“安全承诺品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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