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露露找妈妈 沈阳女子将4岁女儿丢弃在超市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沈阳晚报

  民警道别她哭喊“要回家”

  按照医院规定,被遗弃儿童要在儿童医院完成身体的全面检查,然后再送往儿童福利院。尽管有万般不舍,但孩子被送到医院后,派出所的民警们已经完成了任务,必须和小露露说再见了。

  当欧阳警官母女、马雪警官先后和小露露道别时,小露露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她懵懂地看着身边的大人一个个向她挥手再见,突然“哇”一声哭了出来。

  “我要回家,我想奶奶,我想弟弟。”说完,露露一直用小手擦抹眼泪,嘴里一直重复的,却只有这句话。


本报记者正在安慰小露露

  据儿童医院医生介绍,春节前,医院床位非常紧张,但院里还是特别为小露露开了一个单间,而且为她配备了专门的医生和护工。“她太小了,晚上还得护工带回家去照顾。”医生告诉记者,待检查结果都出来后,小露露将会被送往儿童福利院。

  露露妈妈行为已涉嫌遗弃罪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表示,露露妈妈的行为已经涉嫌遗弃罪。按照法律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也规定,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露露妈妈特意坐火车把她带到沈阳来遗弃,从主观上就是不想再找回孩子,如果露露被遗弃后遭到伤害,她的责任更是无法逃避。”

  露露妈,女儿等你带她回家

  此时此刻,我的女儿因为肺炎正在医院打点滴。当冰冷的针头扎进女儿手臂那一刻,我的心也一起被揪疼。母女连心,天地可知。

  将女儿遗弃在超市中的露露妈,此刻,你,不痛吗?写下这些文字,我无意诘问与苛责。只是同样作为一个母亲,将心比心。我相信,比起那些好心人掉下同情的眼泪,此刻你的心情一定不是如释重负般的放松,你的心一定比谁都痛。因为,你生下了她,她叫你“妈妈”。

  我知道,你一定有难言的苦衷。否则,您不会在超市外面的广场徘徊犹豫。或许,是家庭的重负让你柔弱的肩膀无力承担,或许,是孩子的病痛让你身心俱疲。但抛弃亲生骨肉的念头,请你在脑海里一闪即过就好,不要付诸行动。

  此时此刻,你一定躲在某个角落关注着女儿的命运,或者,你因看到《沈阳晚报》的报道而百般纠结。没错,报纸上这个可爱的孩子就是你的女儿,她虽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但她幼小的心灵,却因为你的逃避而日渐苍凉。

  还有一周就要过年,在你和家人举杯共饮的日子里,你可知道,你的女儿正在遥远的地方因为孤独和恐惧而哭泣。所以,回来吧,带你的女儿回家。我们情愿相信,你,只是一时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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