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0岁的何老先生(化名)带着孩子,打算从新街口地铁站乘车。孩子属于免票范围,他刷卡后,小孩通过闸机,自己马上跟上去,但进站的一刹那,闸机闭合。老人称腹部被闸机扇门击中,造成腹部闭合伤、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回肠穿孔等症状。他认为,地铁公司未对乘客进站恰当引导,向南京地铁公司索要医疗费,未果,诉至法院。但地铁方称,已尽提醒义务,而且闸机扇门不会夹伤人,不该担责。前不久,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地铁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七成的责任,赔偿老人8万余元。

事件回放
带着孩子进地铁 老人受伤肠穿孔
2012年6月底的一天下午,何老先生带着孩子,从南京市新街口地铁站乘坐地铁。因为孩子不到买票要求,属于免费儿童,老先生就让孩子在自己前面,打算刷卡一起通过。后来调出来的一段监控录像还原了当时的情形。老先生在进站闸机口刷卡后,孩子率先跑步通过闸机,老人紧跟着孩子身后要通过闸机。但就在这时,闸机扇门关闭,碰到了老人的身体,他也随即被阻挡后退,未能通过闸机。录像画面有些模糊,并不确定到底是扇门夹住老人,还是老人撞上扇门,但能看到老人腹部与闸机扇门的确有接触。
老人说,就是因为当时闸机突然关闭,夹住了自己腹部。受伤后,他赶紧到南京军区总医院就诊。医院诊断的结果是,何老先生为腹部闭合伤、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回肠穿孔等疾病,随后他还接受了回肠双造口等治疗。总共住院治疗53天,单是医疗费就花去了3.6万元。去年5月份,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何老先生小肠切除小于二分之一,构成九级伤残。老人认为,就是因为地铁公司没有提示,成年人带着孩子应该怎样通过,才导致他被闸机夹伤,应当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老人受的伤,地铁该不该负责?
受伤老人
地铁没提醒如何带孩子过闸机
事故发生后,何老先生多次找到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地铁”)协商赔偿事宜,不过一直都达不成一致。去年,他将南京地铁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总共12万余元。
法庭上,老人认为自己带着免票儿童一起,是正常通过闸机,但还是被夹伤,与地铁失职有直接关系。“地铁公司作为闸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没有对乘客进站乘车进行恰当的引导,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伤的老人还找到几年前扬子晚报曾经报道的一个新闻事件,标题为《孕妇进站被闸机夹住肚子》的报道,主要内容为一孕妇在进闸机时由于动作缓慢被夹住腹部。此外,何老先生又申请法院调取他受伤所在的闸机的进站监控录像。其中一段录像显示,一名成年人和一儿童同时进站,成年人在前刷卡进去后,儿童在后面尚未通过扇门时,扇门紧贴着儿童的头部关闭。老人认为这些已经证明,闸机扇门有可能夹住乘客,并且已经夹过乘客。但地铁公司并没有进行相关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