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抗击地中海贫血20年 爸爸被医药费吓走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南方都市报

  终止妊娠省补助1200元

  上月初,广东省卫计委公布《2013年度广东省地中海贫血预防控制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携带地贫基因夫妇只要一方为广东户籍,2012年10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产前诊断机构接受了胎儿地贫产前诊断,省财政按照每孕次平均补助1773元的标准下达补助经费,各地可给予相应补助;如果胎儿确诊为重症地贫,孕妇于2013年6月1日后接受人工终止妊娠服务,可获得补助1200元。

  孕妇接受胎儿地贫产前诊断(或重度地贫胎儿终止妊娠)后3个月内到孕妇户籍所在地(如孕妇非本省户籍,则到孕妇丈夫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区县级)妇幼保健院提交相关材料后,可领取补助费用。省财政对韶关、汕头、湛江、茂名、肇庆、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市和江门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符合条件的孕妇夫妇给予补助,其余地区由当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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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产前诊断机构名单(统计截止日期:2013年10月31日):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医学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韶关市妇幼保健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江门市中心医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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