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北京大大小小的民办、公办养老院都在忙着续保“北京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根据保险合同,老人如果在养老院发生意外伤残甚至死亡,如果属于养老院的责任范围,将由保险公司埋单。而下周一即12月16日,“北京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也将开始办理,本市300万常住老人都可以参加保险。从此,不论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北京的老年人开始步入商业保险时代。
不过,如果政府不带头力推,“养老院险”到底能不能靠市场的力量走下去?数字足以说明一切——“养老院险”在北京运行了一年,349家养老院投保,总保费539万,出险375起,预计要赔付545万元,换句话说,就是赔了个“底儿掉”。
养老窘境
意外频发 老人洗澡烫伤导致死亡
家中若有一位耄耋老人,子女都要提心吊胆过日子,那么几百个“老小孩”生活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双井恭和苑老年公寓院长赵良羚向北京晨报记者讲述了一个比电视剧更惊心动魄的养老院生活。
“老人头一天晚上躺下了,第二天就去世了,我成了被告。法院会怎么判——倾向于弱者,这是国际惯例。法官判定养老院补偿家属6000 元。”
赵良羚认为,要想养老院不出险几乎不可能。上海市福利协会一项针对55起养老院事故的统计显示,老人摔跤致伤占40%左右,其他还有坠床、洗澡意外、健身意外、打架、走失、吸烟或燃香引起火灾、食物中毒、吃饭窒息,护理员发错药等等。而让记者吃惊的是,在这55起事故中,有6起为老人情绪不佳而自杀。
赵良羚表示,客观上讲,养老院出险防不胜防。出险的一般都是高龄自理老人和半自理老人,他们可以自由行动,又怕麻烦护理员,要事事亲为,却步步惊心。养老院里的老人之间也会出现矛盾和纠纷,会相互伤害,甚至致死。赵良羚举例说,曾经有两个都是卧床的老人,因为吵架,一个把枕头点燃了扔到另一个人床上,最终导致后者死亡。
此外,工作人员急症抢救不到位、护理不当、外出活动和管理制度的缺陷等等都会导致老人出险。曾经有个非常优秀的服务员,在给一个不能自理的老人洗澡时离开了一分钟,老人就把浴缸的热水龙头打开了,引起烫伤,最终死于并发症。模范护理员因此获刑,养老院也要赔偿。此外还有家属为了节省护理费,有意或者无意隐瞒老人身体状况的情况发生。曾经有位老人自觉身体不好,提出享受一级护理,家属本着省钱的原则,只要求二级护理,结果老人行走时无人看护,从楼梯滚下来去世了,养老院被判定赔付1.5万元。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绍纯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平均每天有400人步入老龄阶段,目前北京拥有8万张养老床位,到2015年将达到12万张床位。跑步进入“深度老龄化”的北京迫切需要一种适合转移养老院入住老人意外风险,保证养老院应对和处置意外事故的能力。
并非戏言 养老院院长都上过法庭
对于“养老院险”,北京晨报记者采访的多家养老院均表示“举双手欢迎”。位于朝阳区黄渠的北京恒春老年公寓院长孟宪清直言:“千呼万唤始出来,我们盼了很多年了。”
恒春老年公寓今年7月才建成,目前试运行,入住老人45位,却为150张床位投了保险。“养老院每月都新增10来人,所以多保了一些床位,放心。”
孟宪清坦言,有了保险心里就有底了。“作为院长我努力确保不出事,但是出了事也不怕了。”几乎所有的养老院院长都过着如履薄冰的日子。当了14年院长的孟宪清就说:“因为有老人出意外,差点放弃了工作。”
6年前,护理员抱着被子在楼道里走,被子角刮倒了一位正在遛弯的65岁老人。“你说年轻人谁在意被被子碰一下呀。老年人就不行,骨折了。由于是我们护理员的全责,养老院做好了赔偿准备,我当时的心理价位是8万元,老人的女儿一开口就是80万!我说,‘妹妹,我整个养老院也不值80万元呀。’”
孟宪清专门从养老院调了一位护工去医院陪护老人,又跟老人的女儿商量:“今后你就交点床位费,都不用交护理费和饭费了,我们伺候老人到老。”没想到老人的女儿一纸诉状将孟宪清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养老院赔偿22万元。“得!养老院一年白干。”孟宪清说,那一年所有的员工都没拿到奖金。
坊间有一种说法,在养老院院长位置上干3年,没有一个院长没上过法庭。而此前山东省的一篇报道说,30%的养老院是因为与家属产生的纠纷而倒闭的。
“一位老人摔倒‘拽’倒了一家养老院——这并非是危言耸听的事情。”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绍纯告诉记者,养老院是微利行业,很多民办养老院一年的运营利润也就是一二十万,北京市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老人在养老院出意外过世,家属提出30万赔偿,养老院赔完了就倒闭了。
李绍纯处长认为,在养老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诸多运营风险,尤其是老年人的人身意外风险,成为制约养老院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风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