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三”入祖坟碑铭 丈夫被判重婚罪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腾讯

  因丈夫与人同居,生下小孩,还在家乡祖坟刻上“小三”名字,宝安一女子怒而起诉丈夫重婚,近日,宝安法院认定女子的丈夫重婚罪成立,判处拘役五个月

  2007年2月14日,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曾某在湖南省长沙市某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10年开始分居。2011年8月,陈某结识了一钟姓女子,同年11月,陈某在未与曾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钟某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某出租屋,并于2012年6月27日生下一女。2013年3月,曾某回陈某湖南老家拜祭祖坟时,发现祖坟碑铭上“孙媳”一栏镌刻的竟是钟某的名字。曾某拍照取证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曾某说,她和老公陈某2007年2月在湖南登记结婚,2011年11月左右,她听老公的同事说她老公与一名女子以夫妻名义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某出租屋同居,之后该女子怀孕。2012年3月,陈某向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012年6月南山区人民法院未判处离婚,今年3月她确认老公与女子钟某以夫妻名义同居,还生了一个小孩,之后她回老公家,看到老公家里祖坟上刻的碑铭,上面刻着孙媳叫钟某,于是她向法院起诉丈夫。

  陈某则供述称,他与曾某于2007年2月在湖南登记结婚。婚后四个月,他发现妻子隐瞒真实年龄,比他大三岁,他们夫妻感情开始不和。他与钟某于2011年11月认识,之后与其发生一夜情。2012年6月,他们的女儿陈某某出生。

  宝安法院认定女子的丈夫重婚罪成立,判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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