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手机仍接到续卡广告
据小玉的父亲介绍,事情发生后,游泳馆继续营业,并没有因小玉的死亡而进行整改,“甚至在7月24日,我手机上还收到了游泳馆2周年办卡续卡的优惠信息。”
“这则广告就像是一把利剑插进我们的心窝。”小玉的父亲说,刚刚出了人命,游泳馆没有反省过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停业整顿,“难道还想让其他孩子也付出血的代价吗?”
小玉的父亲称,事发后,游泳馆先后两次来跟他们沟通,但对方来的人不肯说职务和姓名,也没有提出任何解决方案,“他们只是泛泛地表示如果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就承担。对于这种态度,我和孩子妈妈无法接受。”
起诉两被告索赔128万
此后,经小玉妈妈了解,北京国际温泉体育健身中心的管理者是京体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碧海培训中心借助此地开办游泳培训,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合同,由京体公司提供场所,负担相关房屋水电费用,碧海中心负责招聘学员,提供培训及用品,双方按照50%的比例分成。
“碧海培训中心的负责人曾私下称,会赔偿30万,并称京体公司没有责任。”小玉爸爸说。
小玉的父母最后决定起诉,他们将京体公司和碧海中心一起告上法庭,索赔128万余元。他们认为,两个被告利用北京国际温泉健身中心游泳场馆招收未成年人参加游泳培训,应当对小玉的生命健康负有保护责任,但是小玉进入游泳场馆后,碧海中心教练没有尽到职责,让尚未学会游泳的小玉进入了游泳场馆深达1.3米的温泉理疗池中溺水死亡。而温泉理疗池旁边没有专人看管,也没有设置围栏或者安全提示防止未成年人单独进入,并且教练工作中也存在重大过失。
教练曾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查
据小玉父亲介绍,事发当天晚上,小玉的姨妈拨打了报警电话,昌平公安分局回龙观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据介绍,2012年7月19日,昌平公安分局以教练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立案侦查。
2013年1月28日,因证据不足,昌平检察院对曹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