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的信息随即在网络上疯狂传播。更多的媒体信息显示:5人将受害人杨某从一家酒吧内带到湖北大厦一客房内“轮流发生性关系”。到达湖北大厦之前,一行人还曾在金鼎轩吃饭,并与他人发生争执。
一时间谣言四起。有人说“L已经成年”;有人说“L曾强奸老师”;有人说“L拥有76人律师团”,甚至有人说“与L同案的四人为高官子弟”……类似的传言直到案件进入庭审程序才逐渐消失。
根据梦鸽的说法,2013年3月,她已经发现此案中的疑点,并向警方举报,然而一直未获答复。这些都让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感到,在舆论的判决中,地位强势的李家,反而因此成了弱势一方。
6月底,少年L的原代理律师与李家解除代理合同,某报纸直接将报道标题起为《LXX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不久后,L的新任代理律师在博客发表声明,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由于声明还称媒体等有义务爱护老艺术家们,言论一出,引来一片骂声。
一边倒的舆论场同样出现在现实中。庭审的第二天,当梦鸽出现时,一个刻意打扮了的中年妇女走到记者中间,大声谩骂梦鸽。这句话上了多家门户网站的新闻:梦鸽被骂婊子。
律师场
作为李家的发言人,兰和是微博上被骂得最多的一个。他曾因代理“药家鑫之父名誉权诉案”引以为豪;而更早的时候,他曾是一名记者。
这些都是他成为李家法律顾问的机缘。庭前会议3天前,他在微博上宣布自己的新身份。那天。他还转发了《北京晚报》对自己的专访报道,并将标题改为“李双江夫妇聘请著名律师为家庭法律顾问”。
未成年翻案、涉及性侵……当事双方家属的缺席让少年L的案件成了律师们的舞台。2013年7月15日,《法制晚报》上刊登了一篇《L某母亲质疑受害人是陪酒女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文中提及梦鸽质疑被害人杨某拥有“陪酒女”身份,并且被害人杨某“没有明显反抗”,“醉酒状态不明显”。与此同时,律师宣布将为L做无罪辩护。
李家同时指出,杨某在“案发前是处女”一事上曾欺骗警方。为同案嫌犯大魏辩护的律师李在珂甚至提出,杨某在3次对公安机关的陈述中有20处与事实不符。而在此之前,海淀检方也曾因此将该案退回海淀警方继续补充侦查。于是,案件开始成为摸不透的罗生门:一方指控对方暴力轮奸,另一方指控对方涉嫌卖淫、设局敲诈……但舆论仍然站在被害人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