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母子、兄妹对骂,让人唏嘘不已。
“只想他打电话同我倾下偈!”近日,佛山高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赡养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陈六向母亲黎婆婆支付医疗费647 .53元,并于2012年12月起每月的25日前向黎婆婆支付赡养费200元,直至黎婆婆去世。在85岁的黎婆婆这一心声的背后,是她病重入院后,同城居住的小儿子却五年不曾看望,无奈她只好怒告“不孝子”,谁知孩子在庭上却称自己对母亲已无责任和义务。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过,这一被称为“常回家看看”的条款也引发了如何适用的争议。该案的主审法官吴卫华说,这是作为新法实施以来佛山的首例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性,涵盖了情与法的相融与冲突。
不孝还是另有他情,双方各有说法
现年85岁的黎婆婆原本有8个子女,其中一个女儿已经过世,丈夫在2006年底去世后,6个子女均对黎婆婆孝顺有加,唯有小儿子陈六视老母亲为陌路人,从来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甚至没有打过一通电话问候母亲。在黎婆婆两度患病住院期间,大儿子陈大数次打电话要求陈六来看望,也被陈六绝情地拒绝了。
面对小儿子的麻木冷漠,黎婆婆将其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小儿子陈六支付医疗费及赡养费,并从2013年8月起每月须向其支付赡养费500元,直至其身故。
母亲的起诉,让小儿子陈六感到非常愤慨。陈六认为黎婆婆不顾母子之情,将自己告上法庭,完全是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