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则案例在公众心中的差异性
在上述背景下,公众怎样看待未成年人隐私信息保护?不妨先看两则案例:
“星二代”、未成年人李某某涉嫌强奸,因担心他父母运用社会资源为他脱罪,有网友将他的个人隐私信息在网上披露。
一批热心人决定资助某职业技术学校的贫困生,学校“阳光操作”将这批未成年人的信息公示,有些学生患病情况如隐秘的残疾等信息也被公示。
调查表明:赞成披露李某某的隐私信息的人占72.90%,“隐私不等于隐瞒”;而“阳光操作”中反对公示学生隐私的人占62.74%。
法学界关于披露李某某隐私信息的争论也在进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杨立新指出,牺牲公众知情权而不能牺牲未成年人保护,“公众知情权不能满足,仅仅牺牲的是公众‘知’的权利和监督功能;但如果牺牲未成年人的保护,则牺牲的是祖国的未来”。
“对涉罪未成年人隐私权进行保障是不容忽视,但即便是重视,也不意味着保护力度的无限放大。”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曹艳芝认为,信息公开并不一定会不利于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
曹艳芝说,李某某的父母亲因代理律师未做无罪辩护而解雇他们等动作,让公众不得不担心“隐私一旦发展成隐瞒,则存在徇私枉法的危险”。
公众对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为何“因人而异”
“法网恢恢。我们不能因担心他可能会逃脱罪责,就不顾隐私权违法公开别人的信息。”潇湘晨报官方QQ800096360粉丝、资深网友“观复”并不赞成披露隐私。
网友“格桑花开”认为,公众人物的子女,必然会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个人信息披露有助于公众监督名人以名谋私,避免案件在法律的灰色地带进行暗箱操作。
公众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为何会“因人而异”?公众人物的子女为何会引起特别关注?
“掌握大量社会资源的人及家人涉罪后,他们会借助手中的资源,通过非正常途径来施加影响,造成权力滥用,引发社会不公。这是公众对权力滥用的恐惧,不是对某个人的偏见。”湖南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系助理教授裘丽博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