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七成受访者认可披露李天一隐私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凤凰

  这是一个让人有点匪夷所思的结论:

  当某学校公示受资助学生的隐私信息时,679位受访者中,超六成人认为此举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孩子的隐私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而当一个“星二代”触犯法律,他的隐私信息被网友不断披露时,超七成人却给出“应该披露”的答案。

  为何在同一个问题上的态度,会有如此大的差异?

  “当未成年人的父辈拥有巨大的社会资源时,公众担心权力滥用带来社会不公,这是七成人忽视法律存在而支持披露隐私信息的根本原因。”中南大学“升华学者”特聘教授许中缘这样解释。

  真正了解隐私权的人不到三成

  这是一份由潇湘晨报联合大湘网所做的调查:679位受访者中,成年人占91.31%,74.67%的人有大学及以上文化

  什么是隐私权?给受访者列出的“私人住址和联系方式”、“TA的日记、信件”和“TA喜欢看的博客”等选项中,我们发现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真正了解的,仅占28.28%。

  在中南大学“升华学者”特聘教授许中缘看来,公众的隐私权“从来少认识,一直缺保护”。

  2006年底,永州一名未成年少女被诱骗卖淫后被家人寻获,其后关于她“基本丧失生育能力”、“染上性病”甚至“一月发病四次”等信息不断见诸网络。而北京李某某在事发后,个人信息也不断被披露。

  “我国对隐私权的规定是很模糊的,因为无‘民法典’,而‘民法通则’对隐私权范畴无明确界定,造成公众并不太了解隐私权。”律师朱明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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