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老师被指猥亵多名女生 状告发帖网站胜诉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网易

  帖主自称是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毕业学生,现将读大三,吴××是其高三的历史老师,曾在办公室用手对其敏感地带进行多次猥亵“蹂躏”,而且吴××在担任两届高三历史老师期间,对多名女学生强行猥亵或发生性关系。

  该帖被网友迅速转载。很快,网帖主角吴永胜老师用真名发帖辟谣,称“去年三月份,本人受朋友之托,为其朋友的外校孩子辅导功课,但是从始至终本人未收取任何费用,纯属帮忙。高考之后,该女生多次给本人打电话、发短信,纠缠不休。后来其家长到学校寻衅生事、蛮横无理。后经民警调查、取证,证实其言不实。本人有人证、物证、书证,证明本人清白。此事坦坦荡荡,经得起调查,无须隐晦。”

  南山警方也介入过调查,吴文胜出示了女生的示爱短信等证据,最后警方认为不存在猥亵事件。

  状告网站 一审胜诉

  吴永胜坚持公开自己的真名及其工作的学校,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一年,南山警方称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此案的“被害人”报案,学校也称没有收到任何家长或学生对吴永胜的举报。

  吴永胜认为,作为网站经营者,没有对帖子内容进行任何审核的情况下,就允许他人在其平台上发表严重不实的帖子,导致其人格无端受到侮辱、诽谤,应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他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多家网站告上法庭,深圳市鹏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讯公司”)便是其中之一。吴永胜要求其在网站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一审开庭时,鹏讯公司未到庭应诉。法院审理认为,该帖称吴永胜猥亵女生等内容无证据证实,发帖用户已侵犯了吴永胜名誉权。吴在发现侵权事实后,于2012年8月31日向鹏讯公司发电子邮件要求删除侵权内容,但鹏讯公司未回应,应和发帖用户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该院一审判决:鹏讯公司删除该贴,并在侵权网站栏目置顶位置向吴永胜公开致歉7天,赔偿吴经济损失1000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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