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学生从未被告知保护身体 不知何为隐私部位

编辑:chenglian | 出处: 搜狐


  头发眼睛成“隐私部位”

  在调查中,受调儿童表示,性知识教育主要来自于家长,其次是学校。但有38.04%的儿童表示,从未有人告诉过他们要保护自己的身体。41.9%的家长也表示,从未引导孩子认识过自己和异性的身体。仅有37.9%的家长教孩子“认识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其他人不能碰”。有多名14岁的受调儿童甚至认为,自己隐私部位是“头发”、“眼睛”、“头部”。

  尽管有68.4%的家长表示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其中有三成家长选择的是生理知识教育,比如新生命从何而来,女孩的月经、男孩遗精等青春期性知识。仅有18.6%的家长会传授孩子“当遇到他人碰触隐私部位的时候如何求助或逃离危险”的技能。

  鉴于该话题难以启齿,调查中93.1%的家长支持将“预防儿童性侵害”相关教育纳入学校正规教育体系。

  但学校在这方面的教育也明显不足,仅有8.3%的家长表示明确知道学校在做性安全知识教育,43.5%的家长表示学校没开展过此类教育。

  红枫的专家指出,儿童性侵害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学校对儿童进行性教育的缺失,以及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方面消极被动的状态。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庭,性安全知识教育的普及处境尴尬。“预防性教育才是关键,等到发生就晚了。”

  儿童性侵案呈上升趋势

  由于缺乏性教育,部分低龄儿童未能意识到嫌疑人的行为是在严重侵犯自己的权益。瞒案不报也导致孩子多次受害。

  记者从北京多个法院和检察院获悉,近几年北京地区的儿童性侵案件呈现数量上升和低龄化趋势。

  朝阳法院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共审结猥亵儿童案件47件,2007年为3件,占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件比例为4.1%,而到了2012 年这个比例升为14.5%。10岁以下儿童受猥亵侵害几率明显较高,占80.9%。其中最小的被害人仅3岁。两成被害人受2次以上侵害。丰台法院从 2009年至2011年,该院共审理28件案件涉及被害人42名,虽然年龄都集中在10-13岁之间,但3-5岁的儿童也多达8名。

  据昌平法院调研,2010年至2013年5月末,该院的21起性侵害儿童案件中,还有强奸案13件。

  “性侵事件的隐蔽性高,迫于社会压力等诸多原因,很多家长不愿曝光此事,可以说,进入法院和检察院的案件只是一部分。”红枫的专家说道。调查中,仅有42.8%的家长表示,如果孩子遭受性侵会选择报警。18.2%的家长选择带孩子远离现在的朋友圈,不让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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