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婴幼儿维生素D保健品 不能代替药物

  为指导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注,使消费者更容易区分保健食品、食品和药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保健品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8月20日《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正式发布,规定:“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

  当今社会保健食品质量参差不齐,许许多多的保健食品毫无疗效却被奉为“神药”。而且被“神药”洗脑的不只是老年人,很多年轻人也防不胜防。许多90后消费者依旧抱有“保健食品等同于药品”的错误的“惯性认知”,在挑选婴幼儿营养品时首选保健食品。其实,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只是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国外称之为膳食补充剂,并不具备治疗和预防疾病的作用。可以说《保健品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发布不仅仅是对保健食品行业普遍存在的虚假宣传的整治,同样是对消费者健康的保证。

  连串出击的组合拳 重申保健食品不是药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有规定的适用症状、用法用量,能够预防和治疗疾病,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大类。处方药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非处方药则是大众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又分为甲、乙两类,其中乙类非处方药(带有绿底白字OTC标识)安全性最高。药品无论是上市准入门槛还是上市后的质量管理,都比保健食品、食品要严格的多,对于营养补充剂来说,OTC身份的产品补充效果更明确,安全性也更强。

  与此同时,修订历时近一年的新版《药品管理法》通过,将于12月1日“上岗”。此次《药品管理法》,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都体现在了法律里,目的就是为了守住药品安全的底线、能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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