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两大慢性病用药指导
原有哮喘病的孕妇:应在哮喘病缓解期间怀孕。但即使在缓解期间也不能完全停药,而应用“维持量”,应选之药是“激素气雾剂疗法”。新颖的吸入型激素的化学结构与传统的全身用激素不同,并非已沿用几十年的地塞米松之类,经化学结构改造后的吸入型新激素较之天然激素药具有更强的糖皮质激素活性,即抗炎作用更强;吸入激素能迅速经肝“灭活”,几乎不入血,不产生全身副作用,故长期应用后也少有不良反应。且吸入激素的剂量特别小,仅为口服的2%~5%,吸入后仅作用于气道局部(支气管),故全身副作用极小,安全性高。
孕妈妈用药谨防8大误区
原有肺结核的孕妇:应在正确用药、控制病情的基础上,在病情的稳定期间怀孕,并在孕早期尽量不用药,因孕早期是胎儿细胞分裂、器官形成、分化发育的关键时刻。从怀孕第5月开始,严格按照医嘱用药。
误区6:孕妇片面相信静脉滴注
药师解析:对于孕期的用药途径,是不能随心所欲任意挑的。有些孕妇片面相信静脉滴注,认为口服药不如静脉滴注见效快、作用强,因此只要感到身体不舒服,就要求医生打针或“挂盐水”,且强调要用价贵的高档抗生素。
通过静脉给药的方式,药物可直接进入血液,血药浓度升高快,即见效快,但不良反应发生迅速且严重。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如果抢救措施不及时,可致生命危险,因此建议孕妇应尽量不用。另外,如果孕妇长期静脉滴注抗生素,不但药价贵,且易造成细菌的“耐药性”,也就是说以后再发生此类感染,抗生素就不能杀灭细菌了,导致无药可用,并且能诱发“两重感染”,还可能造成肝肾损害等多种毒副作用。
误区7:围产期不必谨慎用药了
药师解析:很多人误以为围产期(指怀孕28 周到产后一周这一分娩前后的重要时期)胎儿已发育成“人形”,各方面功能已相对成熟,对药物的抵抗力已强,认为母体用药对胎儿已无妨害。殊不知,围产期系进入分娩前的准备期,母体子宫呈部分“开放”状态(为分娩作准备),血胎屏障对外界的屏蔽力减轻,如母体用药则更易透入胎儿体内。此时胎儿虽已基本发育成“人形”,但各方面功能远未成熟,特别是肝肾功能远远不能代谢和排泄由母体进入的药物,只能累积在新生儿体内,势必造成药物过量甚至蓄积中毒。故母体不能滥用药物。更何况,一旦分娩后胎儿脱离羊水和母体,就成为“独立个体”,但其肝肾功能尚未完善,远远不能消除和排泄滞留在体内的药物,可致药物中毒和多种药源性疾病。所以“围产期用药”的危险性并不小。
误区8.滥用营养品和保健品,包括维生素类、微量元素等
药师解析:如滥补叶酸,可致体内叶酸过多,会出现口苦、焦虑不安、过敏性皮炎和睡眠规律反常等现象。如维生素A过量,早期过量可致无脑、眼缺陷、腭裂、脊柱裂、肢体缺陷等畸形,中后期过量可致胎儿泌尿道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