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孕产妇用药原则是安全用药的关键
孕产妇用药总原则是根据科学的原理选择用药,合理用药。使用药物应以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有效疗程为准则。非病情必需者,尽量避免孕早期用药;可局部用药时,尽量避免全身用药。
具体的药物选择参考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颁布的药物分类进行选用。此分类是根据药物对人类的不同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危害的等级标准分为A、B、C、D、X 五个级别:
A级药物安全,对胚胎、胎儿无危害,例如青霉素钠、适量维生素等;
B级药物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例如红霉素、扑尔敏等;
C级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有危害,但未在人类研究证实。例如硫酸庆大霉素、甲硝唑等;
D级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不考虑应用,例如硫酸链霉素,会使胎儿第8对脑神经受损、听力减退;
X级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例如甲氨喋呤,可致胎儿唇裂、腭裂、无脑儿等。
为防止药物诱发胎儿畸形,在妊娠前3个月,以不用C、D、X级药物为好。假如孕产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该谨慎,建议在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指导下,尽量选用确经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B级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