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及条件

一般公司会为职员准备五险一金,其中五险包含生育保险。生育保险通常可在宝宝达到一定年龄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报销,但各地区报销时间和流程存在差异。下面详细介绍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间限制和条件。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

  •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 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 《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总之,生育报销为生活提供了保障,但各地区和单位规定不同会影响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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