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独生子女再婚生育政策

2017年独生子女再婚生育政策

独生子女再婚生育政策解读

在婚姻自由的当下,人们结束和开始一段婚姻的节奏较快,再婚生育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我国关于独生子女再婚生育的政策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情况。

  •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 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 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 二等乙级以上的残废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 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 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 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 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 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独生子女按规定在多种情况下是可以再生育的。政府通过改革和讨论,对独生子女再婚生育持宽容态度,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项福利。若想了解相关内容,可前往当地居委会或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答复。

结论:我国独生子女再婚生育政策有多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对民众需求的关注。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