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再婚生育政策

2017年再婚生育政策

2017年再婚生育政策解析

近年来,中国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再婚情况也日益增多。对于决定再婚的人而言,坦诚相待、放下心防是建立良好婚姻关系的基础。当再婚夫妻感情融洽,有生育共同子女的意愿时,会参考再婚生育政策来做决策。

政策背景与差异

在2017年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前,关于再生育情形,各地条例规定存在一定差异。由于各地情况复杂,再生育情形概括起来大概有八九种类型。此次新增规定:当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再婚夫妻申请生育三胎条件

  1. 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孩子。
  2.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是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是独生子女。
  3.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4.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生育的孩子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5. 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原配夫妻申请生育三胎条件

  1.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2. 生育的第一个孩子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3. 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
  4. 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
  5. 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
  6. 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
  7. 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都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男方落户到女方家庭赡养老人。
  8. 婚前双方都未生育过孩子,婚后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孩子。

了解2017年再婚生育政策,有助于再婚夫妇在有生育意愿时做出合理决策。同时,维持良好的婚姻关系,不仅需要夫妻间相互信任,更要用心经营和尊重。

结论:2017年再婚生育政策在各地有差异且新增了适用原则,不同类型夫妻申请生育三胎有相应条件,了解这些政策对再婚家庭生育决策及婚姻经营有重要意义。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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