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再婚生育政策2017

四川再婚生育政策2017

四川省2017年再婚生育政策详解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许多家庭在计划生育方面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尤其是涉及再婚家庭的生育需求。本文将详细解析四川省2017年再婚生育政策,帮助相关家庭了解政策细则并依法申请二胎生育。

政策背景

2017年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第二年,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相关细则。四川省针对再婚家庭的特殊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生育政策,以保障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

四川省再婚生育政策的适用条件

根据四川省2017年再婚生育政策,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 夫妻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该子女患有非遗传性病残,且无法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2.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目前只有一个子女。
  3. 婚后五年以上未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 再婚夫妻双方仅有一个子女。
  5. 从边疆地区调入四川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且调入前已获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6. 兄弟二人或以上均为农村居民,仅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未收养他人子女。
  7. 男性农村居民与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并落户,且书面承诺赡养老人(女方家姐妹数人中仅照顾一人)。
  8. 远郊区县的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9. 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且生活确有实际困难。

生育间隔与年龄要求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生育第二个子女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 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
  • 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

注意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需提前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依法办理生育手续。具体流程和要求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总结

四川省2017年的再婚生育政策在全面二孩政策框架下,充分考虑了再婚家庭和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提供了多种符合条件的情形。希望相关家庭根据政策规定,合理规划生育计划。

参考来源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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