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异再婚生育政策

广州离异再婚生育政策

广州离异再婚生育政策解读

结婚后的家庭可能面临诸多变故,离异后再婚生育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国家目前对于再婚生二胎政策尚无全国统一标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广州离异再婚生育政策。

广州离异再婚生育政策细则

  1.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 离异后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 婚前夫妻双方都无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了解上述政策后,由于国家和地方政策存在差异,建议与当地民政局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结论:广州离异再婚生育有明确政策规定,但实际操作最好结合当地民政局的指导。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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