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对胎儿可能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因此在确诊甲亢后,建议待病情稳定1至3年后再考虑怀孕。
甲亢孕妇需密切监测胎儿宫内生长速度,同时积极预防和控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
妊娠期可以耐受轻度甲亢,因此病情较轻者通常无需使用抗甲状腺药物,以避免药物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
产后甲亢可能复发,因此需适当增加抗甲状腺药物剂量。关于哺乳问题,应根据产妇病情严重程度及药物剂量综合考虑是否进行母乳喂养。
妊娠期甲亢若未控制,可能因停止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产科手术、产后感染或产后出血诱发甲亢危象。甲亢危象表现为高热、频脉、心力衰竭、失神、昏迷等,需及时给予大量抗甲状腺药物治疗。
甲亢孕妇分娩的新生儿需检查是否存在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肿或甲亢,并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新生儿甲亢可能在出生后立即出现,也可能在出生1周后才表现出来。
妊娠期甲状腺部分切除手术较少见,因手术难度较大,且可能引发流产和早产。若确需手术,建议在妊娠中期进行,术前给予碘剂7至10天。术后母体可能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及喉返神经损伤等并发症。
妊娠期甲亢的管理需综合考虑母体与胎儿健康,合理选择治疗方案,确保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