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怀孕期间,特别是怀孕初期,应尽量避免服用治疗胃病的药物。药物可能通过胎盘传递给胎儿,某些药物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不利,可能导致先天缺陷甚至流产。因此,孕期用药需格外谨慎,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怀孕初期(前3个月)发生急性胃炎时,通常建议采用非药物的保守治疗方法:
这些方法通常能够帮助急性胃炎自愈,无需使用强效药物。
怀孕3个月后,如果出现慢性胃病且症状较严重(如持续胃痛、胃溃疡复发、胃出血风险等),可以在医生指导下选择较为安全的药物: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药物在孕期需禁用或慎用:
约50%的孕妇在怀孕6周左右会出现早孕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胃痛、胃胀等症状。这些症状与胃病类似,但需加以区分:
对于早孕反应严重的孕妇,可以适量补充维生素B6或食用富含维生素B6的食物,但不建议使用胃药。
孕期用药需特别小心,因为药物可能通过胎盘被胎儿吸收。如果药物对胎儿发育不利,可能导致流产或胎儿缺陷。
如果用药不慎导致流产症状,应根据医生建议决定是否保胎。过度保胎可能导致缺陷儿的出生,因此需权衡利弊。
孕期胃病的处理应以保守治疗为主,药物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确保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