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怀孕后,应持户口簿前往所在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此手册是后续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凭证。
怀孕三个月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妇幼保健医院:
在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同时,可报销157元的检查费用。
在怀孕4至10个月期间,孕妇可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家医院作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院。生产前,可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在该医院报销社保范围内的375元检查费用。
分娩时,需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医院与社保部门直接结算生育费用。根据分娩方式和并发症的不同,报销金额有所差异:
分娩后,需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为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此证明是孩子身份登记的重要文件。
出院后,每月的1日至10日可办理生育津贴,办理地点为各区劳动保险办公室:
阶段 | 时间节点 | 事项 |
---|---|---|
怀孕后 | 确认怀孕后 |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
怀孕三个月 | 3个月 | 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报销157元检查费 |
中晚期妊娠 | 4-10个月 | 选择定点医院,报销375元检查费 |
分娩后 | 分娩后 | 医院直接结算生育费用 |
产后 | 出院后 | 办理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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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遵循上述流程,女职工可以顺利完成生育相关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和津贴福利。
本文参考青岛市政府官方网站(www.qingdao.gov.cn)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