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详细解答了夫妻双方为北京集体户口的情况下,孩子的户口办理流程及非婚生婴儿的户口登记规定,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和操作步骤。
根据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由于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其户口事项需由单位的户籍协管员统一到派出所办理。因此,建议与本单位的户籍协管员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如果夫妻双方在北京市有亲属,且长期居住在亲属家中,并获得亲属同意,可将户口迁入亲属家中。此类迁移属于非直系亲属迁移,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完成迁入后,经户主同意,可在亲属的户籍地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
根据北京市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或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
上述材料需经派出所所长审批后方可办理。
如果遇到医院因非婚生育拒绝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可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医政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述内容基于北京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无论是夫妻双方为集体户口还是非婚生育,都有明确的政策和流程可供参考,合理准备材料和沟通是顺利办理户口的关键。
本文内容参考自北京妈妈网,如需进一步了解,请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