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每年4月、5月、7月和10月为慢性病申报受理时间(每周三不接收申报资料)。注意:1月份不办理任何申请业务。
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的医保经办人需统一收集申报资料,并将其提交至职工门诊慢性病窗口。
申报资料要求
以下是申报所需的主要资料清单:
- 《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由单位填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由个人填写,需粘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 个人申报病历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
- 申报病种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需提供三年内二级以上医院的2次以上住院资料。
- 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 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 相关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的复印件。
审核认定结果查询
申报后的一个月内,参保单位的医保经办人可到慢性病窗口查询未通过审批的人员名单。每年12月,单位医保经办人可在慢性病窗口领取本单位全年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
注意事项:
- 慢性病认定病种以申报的第一病种为准。
- 由于申报人员逐年增多,所有申报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原件不予退还。
慢性病补助有效期
慢性病补助的有效期为两年,即审批当年和次年。到期后需及时进行复审,以确保补助的延续性。
注意事项
- 申报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原件不再退还。
- 认定病种以申报的第一病种为准。
- 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需重新复审。
结论
按照规定准备和提交资料,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可确保慢性病申报的顺利进行。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