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5月、7月和10月为慢性病申报受理时间(每周三不接收申报资料)。注意:1月份不办理任何申请业务。
参保单位的医保经办人需统一收集申报资料,并将其提交至职工门诊慢性病窗口。
以下是申报所需的主要资料清单:
申报后的一个月内,参保单位的医保经办人可到慢性病窗口查询未通过审批的人员名单。每年12月,单位医保经办人可在慢性病窗口领取本单位全年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
注意事项:
慢性病补助的有效期为两年,即审批当年和次年。到期后需及时进行复审,以确保补助的延续性。
按照规定准备和提交资料,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可确保慢性病申报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