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福建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2017年中国的二胎政策正式在全国各地开始施行,虽然各地在实行的过程中,结合当地政策条例法规,一些微小细节会稍有差异,但是大的主题都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来实施的,所以各地的政策都是大同小异,福建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也是在2017年响应国家政策的同时开始实施的。

福建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第九条 一对夫妻已有两个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5、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6、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款第(四)项规定。

7、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条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子女数,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适用本条例规定,但夫妻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在境内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子女数,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

第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并发给生育服务证。

福建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和以前有较大不同,在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下来以前,每对夫妻都只能生一个孩子,而在二胎新政策下来之后,每对夫妻可以生两个孩子,但是新政策不支持婚外生育的孩子,但在政策许可内生育的孩子都是有相对的优惠政策的。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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