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襁褓”一词最初指包裹婴儿的带子(襁)和被子(褓)。在古代,襁褓不仅是婴儿的生活用品,还被用来泛指未满周岁的婴儿,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指代10岁以下的幼童。
此外,襁褓也可以指背负婴儿用的布兜或系带。根据旧时的描述,襁褓的尺寸通常长一尺二寸至二尺,宽约八寸。
“襁褓婚”是一种古代特殊的婚姻形式,又称为“摇篮婚”或“娃娃亲”。这种婚姻形式的特点是男女双方在尚未脱离襁褓期时,便由家族长辈或父母决定婚配关系。
襁褓婚的约定具有极强的约束性,即使日后其中一方因疾病导致终身残疾,婚约也不得更改。更为严苛的是,如果女方不幸早逝,男方可以再娶;但若男方亡故,女方则需在成年后被迫抱着男方的灵位拜堂,终身守寡。
襁褓婚在宗族社会中一度盛行,尤其在古代农业社会中被视为维系家族利益和血脉延续的重要手段。然而,这种婚姻形式往往导致了许多无辜者的不幸生活。
随着社会的进步,清代部分宗族意识到襁褓婚带来的负面影响,开始通过制定宗规对其加以限制甚至禁止。这些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襁褓婚的盛行,但其影响仍然延续至近代。
襁褓婚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反映了古代社会中家庭和宗族对婚姻的控制,也揭示了传统婚姻制度中存在的诸多不平等与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