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申请登记离婚时,当事人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证。若结婚证丢失,可参考以下离婚办理方法:
此方法仅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结婚证丢失需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直接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该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当事人要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除上述两种方法外,还可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结论:结婚证丢失办理离婚有直接用另一方结婚证办、开证明办、补办结婚证再办三种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参考权威站点来源:《婚姻登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