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育局:家长老师合谋 有偿补课刹不住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南方农村报

  “有偿补课10年来一直都有,近5年到了疯狂的地步。”4月18日晚,谈起广东湛江雷州城区在校教师从事课外有偿辅导的情况,教学多年的雷州城区教师雷蓉如是描述。

  2013年4月,雷州市委书记许顺在湛江市委全会作《2012年雷州市委书记述职述廉存在问题第一阶段整改落实情况》时称:“仍然有个别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变相收费多。”早在2008年底,湛江市纪委驻湛江市教育局纪检组就曾会同雷州市教育局纪检组,在雷州查处了一批教师有偿补课案件,6名教师受行政记过处分,9名教师被通报批评。2011年7月18日,有关部门通报了雷州市客路中学违规补课收费的情况,校长谢一奋被免职。

4月20日10时,一些学生在雷州市委党校内补课。
4月20日10时,一些学生在雷州市委党校内补课。

  上级有禁令且多次查处,雷州在校教师课外有偿辅导为何依然普遍存在?教育主管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南方农村报记者实地走访,试图为这些问题寻找答案。

  教师:补课可补家用

  “为了补贴家用。”对于做课外有偿辅导的目的,雷州城区小学教师章又林说得很直白。章认为,城区生活成本高,工作繁重、工资低是教师课外有偿辅导的主要原因。

  章又林说,他所在的班有80多人,他的工作量远比农村地区同年级教师的大,但工资与他们相差无几,甚至有些农村教师加上山区津贴,工资比城区老师还高。

  另一方面,在城区生活的成本远高于农村。章又林每月都要还房贷2000多元,他的工资为3400多元。在这样的情况下,章又林便想通过课外有偿辅导,挣点钱补贴家用,“在雷州从事有偿课外辅导的在校老师中,与我情况类似的占了多数。”

  但是,雷州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认为,章又林的这种想法不对。他坦承,雷州城区的学校确实存在大额班的情况,全市3348元的教师平均工资也不算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有偿课外辅导的理由。“有偿课外辅导是违规的。我经常跟城区的老师说,你认为农村地区好,那你就到农村去教书吧。”该负责人说。

  4月22日,头版新闻《市委党校出租校舍,供小学生补课生意红火》披露了雷州城区有偿补课的情况,来自雷州的网友评论道:“在雷州,补课太正常了,老师们就是为了赚钱,学校也一样。”

  知情者黄勤说,小学生补课,补课费每人每月最少300元,一个补课班学生少则10多名,多则四五十。以平均30名学生计算,一个老师一个月的补课收入为9000元;一学年按8个月算,补课收入为72000元;除去水电房租等费用,一个老师一年赚五六万元不难—这一数据高于当地老师的工资水平。“有的老师招的学生多,收入更丰。”黄勤说。

  雷州城区一公办学校管理者张炳表示,不可否认,有些老师课外有偿辅导是为了利益,但有部分老师也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成绩,“这样,他所教班级的整体排名就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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