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春游屡出事成“春忧” 学生欢喜学校愁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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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组织春游提前一月准备

  尽管外地发生了春游交通事故,但不少学校还是坚持组织了春游活动,青岛大名路小学的春游在上周五举行,“当时海南的交通事故已经发生了,我们紧急调整了出行计划。”大名路小学校长周韫轶告诉记者,为避免出行车辆过于集中,学校将6个年级的学生分成了3组,去了3个不同的地方,其中1年级和2年级的学生去了二月二农场和仰口海滩;3年级和4年级学生则去了豆芽基地和昆虫博物馆;5年级和6年级的学生去了迎春乐乳液和户外素质拓展。“我们之前做了详细的活动预案,每个班级都配备了3名教师现场维持秩序。”周韫轶说。

学生盼学校愁

  青岛市实验小学的春游计划在六一儿童节前后,不过学校教导处邱浩坤主任已经着手制定出行计划了,“局里的审批非常严格,用哪家旅行社、大巴车的车号都要提前一个周报给局里安全科审批。”邱浩坤说,每次组织活动都要提前一个月开始准备,旅行社要找局里统一招标有资质的,车辆必须是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如果大巴车没经过教育局安全科备案,将来付车费都付不了。”邱浩坤说,市南区教育局一直执行着很严格的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尽管很麻烦也很耗时间,但可以尽可能地将安全隐患都提前消灭,确保孩子的出行安全。

  设立春游险保学生安全

  对于出事后第一时间问责校长做法,岛城一名教育局领导同样不赞同,他认为不应将社会责任统统都让校长承担,既然大家都认为春游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是件好事,那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一定明确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就像学农、学工是必修课一样,这样可以避免校长怕担责任而取消了学生春游的机会。

  另外,学生的春游应该有公安、交通、旅游、卫生等部门的相互配合,毕竟学生属于整个社会,而不单单是教育一个部门,每个部门的权责明晰,便于一旦出事后按责追究。另外,他建议设立“春游险”,为学生的外出保驾护航,同时也为学校、校长减轻压力。“以前学生在校园里磕磕碰碰学校都很头疼,有了校方责任险之后,很多小事故保险公司就可以解决。”

  校方不愿担责干脆不组织了

  采访中,不少校长都向记者坦言不敢组织春游,组织春游尽管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审批手续,但校长依然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事故校长都避免不了干系。正如校长们担心的,海南这次春游交通事故发生后,校长随后被警方控制。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表面上看,要求学校组织春游必须报批,是为重视安全,不报批就是“违规”,可是,这一报批规定,就是学生春游的拦路虎。熊丙奇认为,凡是报批,都绕不过安全能不能做到万无一失这一问题,一个基本常识是,只要有外出活动,就会有难以预测的风险,不要说学生集体外出,就是居家旅行,做足安全功课,都可能出意外,只要出意外,学校领导就要承担责任。“事实上,就是由于要向教育部门报批,很多学校不愿意承担安全压力,而干脆不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熊丙奇认为,与其通过高压态势“阻止”学校组织春游,还不如制定合理的制度保障学生春游的出行。他建议学校在组织春游活动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听取家长的意见,并就租用车辆、保障出行安全的每个环节接受家长的监督。“如果事先听取家长意见,且家长参与监督,可让学校的活动得到家长的理解,也可完善安全管理的细节,而不是出事故之后,所有家长都愤怒地追问校方。”熊丙奇表示,春游的问题,不是安全审批的问题,而是依法治校、理清责任的问题,在依法治校的环境中,政府、学校、校长、教师的权责是十分清晰的,学校不是无限责任主体。

  当年的春游印象特深刻

  春游到底应不应该组织?记者在街头的随机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家长都支持学校组织春游。“我现在对上学时候的春游、秋游印象特别深刻。”市民于先生今年38岁,他说自己上学的时候每年学校都会组织两次外出活动,一般春游是利用清明节扫墓的机会,上午到革命烈士纪念馆,扫墓活动结束后,学生们就在纪念馆周边活动一下;秋游则是雷打不动去中山公园,“那时候听说要外出春游、秋游都兴奋好几天。”于先生说,那时候一般父母都给带个面包和火腿肠,在草地上、公园里疯跑一上午,饿了掏出面包吃得特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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