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幼童坠入水坑溺亡 被告怪罪家属均称无责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京华时报

  企业排污形成脏坑

  据幼童父母称,发生事故的污水坑归大十三里村所有,小十三里村和一家餐具清洗企业将污水排至一家建材企业附近,该建材企业的董某因嫌污水气味刺鼻,便对该地的排污管道进行改造,并对发生事故的污水坑进行加深处理,将污水一并排至该水坑。

  原告的代理律师向记者展示3张事发污水坑的照片,律师说:“这是事发后不久拍的,污水坑内污水面积有百余平米,水深至少2米,部分水面结冰。至今,依然有污水不断排至水坑,且污水坑附近仍然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设施及警示标志。”

  >>被告观点

  怪罪家属均称无责

  昨天,遇难幼童家人来到庭审现场。当法官询问起当时的情形,他们都忍不住落泪。但五被告均认为责任不在己方,并拒绝赔偿。

  房山区闫村镇大十三里村村委会的代理人称,出事地点不是污水坑,而是本村所属林地,13年前便种上杨树,村委会在日常的护林工作中并未发现有水坑存在,只是在与小十三里村交界处有一米左右的缓坡,缓坡已经存在几十年了。“事发后,派出所曾提出警告,但现在小十三里村和餐具清洗企业还在偷排污水。”代理人称,自己一方没有责任,而其他4名被告以及幼童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认为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

  房山区闫村镇小十三里村村委会表示,该水坑有所有权不是该村的,因此无公共管理责任和义务。其余几位被告未向小十三里村委会申请,便擅自改排水地点、改造排污管道,因此,他们应当承担责任。此外,小十三里村村委会否认曾向该污水坑排放污水。

  张某是某餐具清洗企业负责人,他表示,自己只是租赁、使用厂房,并通过正常的排水管道排水。张某还表示,只知道承租的厂房与小十三里村村委会共用一个排污点,但不知道污水排向何方。

  北京京江源太空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代理人表示,该企业与原排污点相邻,因不能忍受污水刺鼻的气味,于是经小十三里村村委会同意,由建材公司和村委会共同派人对排污管道进行改造,“施工只是将排污管道朝大十三里村的方向延伸了200多米。我方未排污,也不是排污点的所有人,所以对事件不负任何责任。”

  董某是北京京江源太空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职工,他的代理人说,改造该排污管道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不应视作本案被告。

  最终,法院宣布,择期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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