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迟上环5个月被罚3000元 办入户先交罚款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南方都市报

  2012年8月,家住荷塘镇六坊村的李小姐(受访者要求化名)为即将出世的宝宝办理了准生证,当时被要求签署了一份村民计生协议,要求生育后9 0天内落实上环。

       近日,李小姐为宝宝办理入户,但被要求缴纳3000元的罚款,村委会才能为其开具入户材料。“那份协议要求迟上环一天罚款20元,我是去年8月上的环,迟了5个月。”李小姐表示,她生育后身体不适,故推迟了上环。对此,荷塘镇六坊村村委会妇女主任胡女士回应称,入户必须将罚款结清。而荷塘镇计生办则表示上环不能与入户、准生证挂钩,他们将对事件进行调查。

  签协议:迟上环一天罚20元

  2012年8月,家住江门市荷塘镇六坊村的李小姐到村委会办理准生证,同时被要求签署了一份村民计生协议,要求生育后90天内落实上环措施,否则推迟一日罚款20元。2012年12月,李小姐的宝宝出生。李小姐表示,当时虽然签署了协议,但生育后患了卵巢囊肿,并未在协议要求的90天内上环。在宝宝出生8个月后,李小姐到医院上环,并告知了村委会。

  近日,李小姐准备为宝宝办理入户手续,到村委会开入户证明时,被要求缴纳3000元罚款才能给证明。“我是去年8月上的环,比协议迟了5个月,所以要罚3000元。”李小姐表示,当初在办理准生证时,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签了协议,“不签的话她不给办准生证,没想到后来这么麻烦。”

  在李小姐提供的村民计生协议中,南都记者看到第三条规定,“村民已生育一个子女,并且无二胎指标的,女方应在顺产生育后90天内或剖宫产生育后180天内检查落实上环措施,如因身体条件暂时不能上环除外,但必须有计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疾病证明,逾期不落实的,自到期之日起至落实措施之日止,处以每天20元的违约金,并不得享受村民小组的一切分款。”该份协议落款处盖有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六坊村民委员会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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