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规范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看是否存在或变相将义务教育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情况;是否存在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选拔生源培训班或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掐尖”选拔生源情况;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收取择校费行为等。
二是规范教育教学,是否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设规定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制定出台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政策措施等。
三是规范作息时间,看寄宿制学校是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四是规范作业教辅,看小学低年级是否留书面家庭作业,高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时间是否实行总量控制,是否布置适合学生特点的探究式、体验式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教辅材料家长自愿购买原则等。
五是规范考试评价,看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下达升学指标,是否用考试成绩或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和作为学校奖惩主要依据;看学校是否对学生成绩进行公开排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