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独二孩”细则公布 再生育证可托办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南京晨报

  昨天晚上,《南京市关于再生育子女审批的实施办法》在“南京人口”微博上公布。该办法主要对申请“单独二孩”和可生“二宝”的这两大类情形及所需的审批材料、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从4月1日起实施。“双方均丧偶的再婚夫妻,原来虽各生育过一个孩子,但只要提供双方丧偶证明,也可申请再生一个孩子”等南京可生“二宝”的10类特殊情形和所需的证明材料一并罗列开来。需要留意的是,申请者在申请生“二宝”时要签《婚育情况承诺书》,若不实,要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对象:“单独二孩”和可生二宝者

  《南京市关于再生育子女审批的实施办法》定义为“再生育子女”,所以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南京市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规定条件之一的夫妻,都可以申请再生一个孩子。

  需要留意的是,单独夫妻在申请生二宝前,要先进行独生子女身份认证,独生子女主要参照省《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条。此外,《南京市关于再生育子女审批的实施办法》也一并公布了江苏生“二宝”15类情形及所需证明材料(见附表)。

  办理流程:申请时要签承诺书

  根据南京市公布的这个办法,申请人应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并且要签订《婚育情况承诺书》,根据再生育情况涉及的条款内容,手写写明符合再生育的条款,申请人的婚姻、生育、子女等情况,如果内容不实,承诺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提醒一】

  取得再生育证不想生要撤销

  如果符合单独二孩政策者,申请审批通过后,取得《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但夫妻决定不再生育的,可以向出具《批准再生育决定书》的区人口计生部门办理撤销手续并退回《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在申请时,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实,即便其获取了再生育生证,该证也是无效的。

  另外,批准再生育的,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被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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