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后悔权:后悔权的包括范围已经扩大,不仅网络购物,还有电视、电话、邮购等。新消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
2、七日退货:购物之后“七日”内,是指自收到商品“之日”算,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款规定,新《消保法》中的“之日”应为“次日”,即消费者若周一收到货物,“七日内”开始的时间应该为周二。
此外,第七日遇到法定节假日则要顺延。“法定节假日”包括节日和假日,其中“假日”是指周六和周日,而“节日”指的是类似清明、端午等节日。
“七日无理由”有规定,不是任何情况都能退货
【提醒】
为防止无理由退货权滥用,新《消保法》第二十五条中也列明了不宜退货的情形。
消费者定做的商品,比如贺卡,可能会印上一些个人信息等,无法进行第二次销售。
鲜活易腐的商品,比如说蛋糕,一般是当天生产,当天送到消费者手中,退货后已不能再次出售。
在线下载的或消费者拆封的影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其内容为数据化信息,一般无法证明是否已经使用。
报纸期刊,因为时效性比较强,也不适宜无理由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