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7天无理由“后悔权”3月15日正式实施

编辑:xiangmengjie

  3月15日起,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新《消法》有哪些新亮点,消费者如何运用才能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3月15日起,新《消法》将携“7日无理由退货”开始实施,你知道“后悔药”怎么吃吗?

  新《消法》规定7日之内可无理由退货,在法律中做出“7日内无理由退货”规定,在我国立法史上尚属首次,针对当前我国非现场购物行业迅猛发展但尚不成熟的现状,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赋予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把“无理由退货“上升为商家的法律责任正当其时。

  非现场购物的消费者下单的依据无非是商家提供的图片、画面或者文字推介等,下单之前,不仅是买卖双方一般不打照面,买家也极少有机会看到所购货物的真相。消费者看走眼、实物与样品不一致甚至货不对版等情况,在非现场购物领域常常出现。给非现场购物的消费者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可以很好的弥补新兴消费方式的不足,解除买家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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