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禁用药 胎儿要打掉 事主向医院索赔
突如其来的胎儿,让夫妇俩又惊又喜,喜的是杨女士快30岁,两人结婚3年多终于有了孩子;惊的是此前广生医院诊断为阴道炎,医生开的药中有孕妇禁用的药物。
面对这样的局面,叶先生到广生医院询问,“他们刚开始说继续怀孕可以,但要定期做检查,后来就变了”,叶先生说,2月18日,医院方面下了《告知书》给他,上面写明“杨女士在受孕早期因疾病和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到胎儿的正常发育”,建议“尽早终止妊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昨日,广生医院杨副院长对记者说,杨女士接受的药物治疗中,有些药孕妇禁用,主要是对胎儿的骨骼成长有不良作用。
叶先生认为,广生医院对其妻子的诊断是医疗事故,要求院方赔偿,并向卫人委、福永街道办等部门投诉。
涉事医院愿赔5000元
2月20日,叶先生和医院双方在福永街道办坐下来接受调解,不过结果并不愉快。
在一份《调解笔录》上,记者看到,杨女士陈述了广生医院给其开了孕妇禁用药品的情况,医院方面也承认情况基本属实,不过在告知义务、赔偿条件上,双方产生了分歧。
院方称,医院没有检测出杨女士怀孕,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单单怪罪医院,“且在给杨女士用药时,和杨女士有过相关的交代”。不过杨女士称院方没有告知其相关事宜。
在调解笔录上,医院建议杨女士终止妊娠,并免费为其做手术。杨女士则期望医院赔偿她人身伤害费、误工费、手术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共计5万元。调解过后,叶先生收到医院方面的短信,短信上写“医院同意在5000元之内进行调解”。对此,叶先生表示不忿。
昨日广生医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出于医患关系的和谐,院方同意赔偿5000元,其中包含了误工费和营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