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世界:国外儿童安全座椅的相关法规

编辑:anshanshan

  上海从2014年3月1日起,规定4岁以上孩子必须使用安全座椅。这消息传出,不由让人觉得,孩子的安全多了一份保障。然而,目前欧洲、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颁布儿童乘车安全的相关法规和儿童安全座椅标准。要求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建立了相应的技术标准,比如,欧洲的ECE R44、美国的JPMA/ASTM、加拿大的CMVSS 213、日本的JIS等等。

  儿童安全座椅作为儿童乘车出行的安全装置,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畅销了数十年,其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基本在90%左右。近年来,为了保证儿童乘车安全,不断有新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相关法规,部分国家和地区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对强制使用法规进行了修订。不同国家和地区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不同的特点。

  瑞典:于1982年制订法规,要求7岁以下儿童乘车时,车上应备有保护儿童安全的装置。到目前为止,这种安全装置的使用率已上升到95%。

  加拿大:体重在18公斤以下的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如果汽车前座安装有双安全气囊,儿童不允许坐在前排座位上,违例者会被罚款。

  澳大利亚:于1985年立法,规定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据统计,此后5年间在遭遇车祸的儿童中,有71%的儿童因正确使用了儿童安全座椅而避免了致命伤害。厂家还发现在车祸中罹难的儿童,如果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一半以上是可以生存下来的。在澳大利亚乘车时,如果家长手抱孩童、婴儿是违法行为;2名孩童使用一条安全带属于违法行为;在具有气囊的前排座位上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是违法行为。

  新西兰:5岁以下儿童必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在有供应的情况下,5-7岁孩童在车内必需使用儿童约束设备。

  美国

  1978年,美国第一部有关儿童安全座椅的法律在田纳西州诞生。至1985年,美国所有州都制定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规。

  美国各州规定未满4岁或体重未达18kg的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违者将受到100~300美元的处罚。具体规定为:

  1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面向后坐的婴儿型或婴幼儿型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1~4岁的儿童必须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不能直接使用车载安全带。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必须安置于汽车后座,用车载安全带或LATCH系统固定,每个方向的移动度不能超过2.5cm。

  4岁以上,18kg以下的儿童强烈建议使用儿童增高座椅。

  经过严重车祸后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不能再使用。

  田纳西州1978年通过安全座椅法后,安全座椅使用率从8%提高到30%;北卡罗纳州1985年通过儿童后排乘座法案后,4~15岁儿童乘客死亡和严重伤害发生率下降42%;新墨西哥州通过法律后,5岁以下儿童乘客死亡率下降33%;密西根州通过法律后,儿童乘客住院率下降36%。

  美国不同州制定的强制性法规有所区别,包括新泽西州等在内的22个州以及华盛顿特区,已针对4岁以上儿童通过了儿童增高型座椅的相关法案,将安全座椅规范年龄上限从4岁提高到6~9岁。从严立法的州,对凡载有4~9岁儿童的家长,如果儿童系了安全带,而没有使用儿童增高型安全座椅,家长将被处以25~500美元的处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