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独二孩”政策今表决 约37万家庭符合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解放日报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今天表决,意味着上海即将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草案》昨天已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草案》,本市将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上海户籍人口。

  审议中,不少委员提出,“单独二孩”政策一旦实施,之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如果再生,奖励是否要退回?上海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是否满足新生儿的需求?新老政策是否能衔接好?

  条例实施后生子不违规

  上海自1979年起在全国率先推行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据统计,自1979年以来,上海共少生约700万人口,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时至当下,上海在转型发展中面临户籍人口生育水平过低、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及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对上海市生育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将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有利于家庭稳定及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城市可持续发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徐建光说。

  薛明扬委员认为,“对于沪版"单独二孩"政策,要做好相应解读和政策衔接。”对此,丁伟委员提出疑问,“新政策出台后,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是否还能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如不能享受,之前的奖励是否需要退回?”他还提出,政策生效前已怀孕者,是否算违规。

  对此,列席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张梅兴表示,之前发放的奖励不会要求退回,而自提交两孩申请开始,将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发放相应奖励。是否违规以条例实施日期和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如果条例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3月1日出生的孩子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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