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动:2009年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已建立 为3166名多年前被拐儿童找到父母
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2010年4月,承担血样检测任务的各地公安机关DNA实验室已全部联网。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要特别重视收集、固定……被拐卖儿童的DNA鉴定结论、有关监控录像、电子信息等客观性证据。取证工作应当及时,防止时过境迁,难以弥补。”“公安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强DNA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对失踪儿童的父母,或者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应当及时采集血样进行检验,通过全国DNA数据库,为查获犯罪,帮助被拐卖的儿童及时回归家庭提供科学依据。”
“政在回应”记者2014年2月13日从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处了解到,截至目前,利用全国公安机关打拐DNA数据库,已为3166名多年前被拐卖儿童找到了亲生父母。
陈士渠介绍,全国公安机关打拐DNA数据库中,包括了失踪被拐儿童的父母的信息和查明的来历不明儿童的信息,通过比对,为被拐卖儿童找寻亲生父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此数据库进行运行和维护,目前,已经实现全国所有公安机关联网。
“新生儿一律登记DNA数据”?陈士渠:暂时没必要
那么,网友建议,新生儿一律登记DNA数据,并作为上户口的必要条件,这是否可行呢?陈士渠回应道:“目前拐卖儿童案件呈现‘低发高破’态势,儿童被拐后采集父母DNA输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就可以比对查找,暂时没必要对新生儿一律采集DNA。而且采集DNA数据涉及公民隐私,若强制采集必须首先立法。”
陈士渠表示,目前,拐卖儿童案件发案率很低,而新生儿的数量又很大,在公安机关的打击之下,拐卖儿童案件呈现发案率低、破案率高的“低发高破”态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拐卖儿童案件发生,就去登记每一个新生儿的DNA数据,这样的投入和产出是不成比例的。“而且,事先把孩子的DNA采集起来也没有必要,如果孩子被拐卖了,可以采集父母的DNA输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去与来历不明儿童的DNA进行比对。”
“更重要的是,DNA数据涉及公民隐私,目前一律采集缺乏法律依据。”陈士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