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失责将被剥监护权 这是解救or再次伤害
编辑:Tity 出处: 妈妈网
“南京饿死女童案“、“贵州5男孩取暖中毒致死案”、“贵州父母虐童案”……近年,此类案件彻底的触动了人们心里那道感情防线。看着本该快乐成长的孩子因为父母疏于 照顾,而导致蒙上心理阴影甚至赔上了稚嫩的生命,让我们不由感叹,“孩子的父母到底怎么了?”

  【妈妈网特稿】“南京饿死女童案“、“贵州5男孩取暖中毒致死案”、“贵州父母虐童案”……近年,此类案件彻底的触动了人们心里那道感情防线。看着本该快乐成长的孩子因为父母疏于 照顾,而导致蒙上心理阴影甚至赔上了稚嫩的生命,让我们不由感叹,“孩子的父母到底怎么了?”

  为此,有关部门针对此类情况,着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相关指导性意见拟于今年年内出台。有关人员指出,近年来 ,我国接连发生多起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热点事件,暴露出我国在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督方面存在较大缺失,相关法律的出台迫在眉睫。在该制度中,对拒不履行监护责 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行政干预的核心就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可是,消息传出后,人们又开始疑惑了:“这样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这不是剥夺了亲情吗?”对此,你怎么看?

  【名人声音】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父母失责或将被诉剥夺监护权,这样做不是为了剥夺亲权,而是通过为未成年人设置法律底线,对类似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全国妇联协调处处长张彦红:我国立法比较强调亲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但对监护人监护能力的规定却不甚明确,对公权力介入监护的举措规定得不具体,对有过错监护人的 惩戒措施也缺乏可操作性。修改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以上情况能有所改善。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监护方面具有兜底责任。从2013年5月起,民政部就以现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为基础,在江苏、河南、四川等20个地区启 动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其中,制定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政策,建立行政干预和司法干预衔接机制,创新社会保护工作机制等将是工作的重点。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父母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如果法律不能‘强行按下’个别父母高傲的头,让他们认真反思和学习怎么做父母,那么对未成年人不当教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可能会层出不穷。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我国1987年通过的民法通则是在立法时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规定的监护制度,已不能满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需求。虽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对监护人的失职行为规定了训诫、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但这些规定零散、措施太柔性,难以发挥作用。对监护人的这 类行为屡教不改的情形,也很少能够进入司法程序,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未成年人如何安置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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