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儿出生被村干部抱走 父母7年后花15万赎回

编辑:anshanshan

  多部门调解

  签下协议,15万“赎”回亲生儿

  采访中,焦红梅向快报记者出示了两种书面材料,一份是何新攻写的承诺书,一份是多个部门参与调解的协议书。

  这份承诺书上写着,何新攻请求村委会在2013年9月19日之前帮助他解决儿子送养的事情,孩子如果生活在农村,孩子就归其抚养,对以前的抚养费其自愿给予补偿;如果孩子生活在城镇,孩子就归收养人继续抚养,但应由其申报小孩的户口。在该期限内,自己保证不上访,不向有关部门投诉,不影响村委会各项工作。落款时间为2013年8月29日。

  而调解协议书时间为2003年12月24日(实际为2013年,笔误),调解人方加盖的章为泰兴市黄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有派出所、当地镇、村有关人员,以及亲生父母,养父方家人。协议书中提到,何新攻超生的小孩出生后由养父方刘家收养至今7年,现何家请求收回小孩,经调解,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一致条款:何家一次性补贴刘家收养小孩7年间的抚养费15万元整。

  孩子养父方

  孩子被要回去了,全家都不舒服

  “我们家是出于良心给刘家15万的。”何新攻说。针对焦红梅所说的要回孩子是为了得到更多的拆迁补偿,何新攻表示,拆迁与要孩子是两回事。承诺书的事情,是焦红梅让他承诺的。15万元的补贴已于2013年12月24日支付给刘家,当日小孩也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

  几经周折,昨天中午之前快报记者来到泰兴市张桥镇刘井村,找到了孩子收养的刘家。记者没能见到孩子的养父等人,但其年迈的奶奶提起这事就流了泪。“现在将孩子要回家,我们全家都不舒服,道德不道德,社会自有公认,总之把孩子养这么大不容易。”刘家人说。至于调解协议书等事,刘家人并没过多解释。

  采访中,何家人表示,目前他们最迫切的希望就是让孩子的户口落在自家户头上,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没如愿,其余的诉求暂时不提。此外,何家向记者透露,孩子被焦红梅抱走送人后,他们一直寻找并报警,但相关部门一些人员至今没有给予说法,对于此事后续快报将继续关注

  村干部如从中获利

  则涉嫌贩卖人口

  对于这一事件,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川认为,该村干部隐瞒村民超生的行为属于瞒报,按照相关规定,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如果说村干部抱走这名孩子送人从中获利,就涉嫌贩卖人口属犯罪行为。至于刘家收养何家小孩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当中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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