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曝出南京“弃婴岛”自启动以来,10日收到了9个弃婴。此事经过媒体报道后,再次将“弃婴岛”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弃婴岛的设立究竟对遏制弃婴现象有无缓解?将婴儿放在弃婴岛的父母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吗?弃婴岛是不是变相提升了弃婴数量?此类问题引发了公众的广泛争论。
弃婴岛又称婴儿安全岛,最初由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于2011年设立。该院院长韩金红在就弃婴岛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弃婴问题不会因为一个安全岛就得到根本改变,而不良父母也不会因为弃婴岛的设置就增加了。弃婴问题需要社会保障部门和司法机关共同解决。她说:“我们改变不了遗弃这一行为,但可以改变遗弃的结果。”
律师:情节恶劣者已构成遗弃罪
自从弃婴岛试点投入使用以来,就饱受争议。就目前状况来看,南京弃婴岛10天收了9个弃婴,似乎印证了不少人的担心,即弃婴岛的设置变相鼓励了一部分人抛弃自己的孩子。对此,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朱洪并不赞同。他认为,弃婴现象本身是存在的,不扔到南京的弃婴岛,也会被抛弃到其它地方,甚至被夺去生命。而南京弃婴岛之所以近日来遗弃婴儿增多,多是媒体在网上宣传的结果。他指出,很多父母只听说弃婴岛条件好就将孩子送到这里,并不知道这种行为的后果如何。
那么,将婴儿抛弃到弃婴岛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毕文强律师。毕律师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遗弃婴儿违反了其法定义务,情节恶劣的会构成遗弃罪。《刑法》第261条之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不管父母是否将婴儿遗弃到弃婴岛,这一行为都是违法的。朱洪院长也表示,弃婴岛设置的初衷是为那些迫不得已被遗弃的孩子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场所,这并不表示遗弃婴儿合法。福利院只接收没有监护人的孩子,如果父母直接将孩子送到福利院,福利院是不能接收的。
弃婴岛境地尴尬 没有遏制弃婴的责任
弃婴岛的设置初衷在于保障被抛弃婴儿最基本的生存问题,然而,随着媒体的报道和社会的关注,弃婴数量的增加让弃婴岛陷入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中。毕文强律师说:“弃婴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重点要结合社会发展状况来看。就目前我国的刑法规定来看,设置弃婴岛的机构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可能会涉嫌弃婴罪共犯问题,这里需要在法律层面进行进一步的明确界定。”对此,媒体评论员潘洪其指出,这是因为在设置弃婴岛之前,弃婴行为比较分散,有了弃婴岛之后,许多弃婴被集中到一个地方来,给人造成弃婴数量骤增的感觉。此外,对于福利院来说,弃婴岛收留弃婴数量的增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弃婴岛的作用和效果。弃婴岛的设置让部分本该被遗弃街头的孩子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这正是弃婴岛设置的成功之处。
此外,弃婴岛并不具有遏制弃婴的责任。弃婴岛能够做到的是尽最大可能保障弃婴的生存,为弃婴提供相对稳定的生存空间。而是否引发“弃婴潮”这一问题并不是弃婴岛能够解决的。弃婴现象在各个国家都有,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和福利保障总体水平不高,很多地区医疗卫生条件跟不上,产前孕检等检查不彻底,残疾新生儿出生率也较高。弃婴岛无疑最大可能地避免此类新生儿出生后被随意遗弃,弃婴岛只是一个社会与家庭的底线和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