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证人证实抵押属实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时,被告林某夫妇表示,买卖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他们可以找来老邻居做自己的证人。随后,3位邻居站了出来。
徐大妈回忆了当时的情景。她说,当时朱老太生活比较困难,子女也不资助她,经济窘迫的她就跟村里很多人表示过,要将房子卖给他们,这中间也包括自己,但他们都没要。后来,听朱老太自己说,房子抵押给了林某夫妇,她大儿子也按手印同意的。后来三年过后房子没赎回来房子也就归林家了。
另外两位证人的证词也都证实了这件事。村民李某还说,当时朱老太说没人养她,儿子女儿也不来看她,她就想把房子卖掉。但是她的房子很破旧,村里人都不愿意买,后来她才找了租她房子的林家。
法官点评
老人和邻居签的是典当协议,真实有效
在查证了相关证据证词外,法院认定,朱老太与林某夫妇签订的《房屋抵押协议》实际上是房屋典当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均受该协议约束。由于原告一方并没有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钱款赎回房屋,因此房屋已经正式归属林某夫妇,故驳回了朱老太女儿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中并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因此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