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去与留?愁!
存在问题:
待遇低,幼教队伍流动性大
议案办理:
幼师纳入教师职称晋级评定序列
郑雪英是沈阳市远郊区某街道幼儿园老师,她带的中班有30多个孩子。她每天早上7点到园,下午4点孩子们离园后,她还要准备第二天的教学内容。工作22年来,郑雪英每天的工作节奏都是这样。
“我们幼儿园有110个孩子,只有4名老师,即便这样的条件,周边居民还是在源源不断地把孩子送到这里,因为方圆七八里只有这么一所幼儿园。”郑雪英说,她没有编制,没有保险,工资是沈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她也想过离开,因为舍不得孩子们,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像义务教育的老师们一样,有编制,享受同等待遇。
据了解,沈阳市的幼儿教师月平均工资为1600元左右,最低只有500元,聘用教师中90%以上没有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较低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导致幼教队伍流动性大,严重影响幼教队伍的整体素质。
“优化师资、提高素质,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现在人们对学前教育和幼师的需求,不再是以前的‘看孩子’那么简单,更强调教育质量。”审议时,沈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李铁的发言得到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赞同。他建议,政府应针对师资匮乏问题有计划地从正规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引进教师,并加强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同时,幼儿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和待遇,依法保障各类幼儿教师在进修、评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为此,沈阳市将对园长、保教人员的培训统一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实施继续教育、专项培训、定期培训和全员培训,把幼儿教师纳入教师职称晋级序列和评先评优行列。
今年,沈阳市招聘幼儿教师1787名,均具备国家学历标准和上岗资格。同时,沈阳市政府明确要求,凡申请享受政府学前教育奖补政策的幼儿园,必须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